东莞:4月3日起实施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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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3日起,为提升房屋交易效率和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广东东莞开始在市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开展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

2023年3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指出,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主要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且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东莞市内非“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存量商品房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且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可参照执行。截至目前,全国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开展了“带押过户”,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面开展。

深圳也与今年1月5日,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通过推行“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更加高效、便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选择适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交易房产需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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